各二级学院、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6 年度分院课题已经开始申报,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不设置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1571 ”工作部署, 面向“ 十五五”规划, 结合地方实际,从具体实践切入,对明确、细化的现实问题开展研究。
二、结项要求
本年度分院课题须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结项:
(一)以论文结项的,最终研究成果要发表至少 1 篇被中国知网收录、首页可检索的学术论文。
(二)以研究(调研)报告结项的,最终研究成果要在内参上刊发至少 1 篇研究(调研)报告。
(三)以理论文章结项的,最终研究成果要在盟市及以上党报党刊至少发表 1 篇理论阐释文章。
结项时间原则上为自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上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原则上要标识课题名称和批准号,不允许标注多家资助。未标识课题名称和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党报除外),须由所在分院提供该研究成果同承担课题间的关联性证明和情况说明。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课题申报书》及附件2《论证活页》
(二)各课题负责人需于 4 月 16 日上午下班前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课题申报书》及《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407/409,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 。
(三)《论证活页》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联 系 人: 胡红彦 石文华
联系电话:0474—8842707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课题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