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1:3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已按时完成项目和延期项目进行集中结题和清理,为做好该工作,请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4月22日前将文件中需盖章的材料交至科技处407/409,并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或结题一览表,反馈至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
附件1-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4-结题一览表.xls
附件5.内蒙古自治区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操作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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